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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日期:2022-04-22 点击数:329

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汕公资建202204220040

工程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预[2021]5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20-440507-84-01-017586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梅溪东路综合楼东北门2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48号7楼709-008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7272764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鸥汀街道嵩山北路西侧

建设规模

拟建龙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1座,项目总建筑面积6097.10m2,地上建筑10层,建筑面积4910.44m2,地下停车场1层,建筑面积1186.66m2

建设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由技术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实验用房和特殊用房、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及室外配套设施等部分构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10352.60万元,其中:项目建安工程费5698313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75021.66元)项目施工图设计费722984.17

资金来源

及构成

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区财政统筹。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独立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项目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如项目负责人在相关平台显示有在建项目,应提供该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证明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两份)(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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