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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编号:GDMZ-2023011)询价公告
日期:2023-07-23 点击数:387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本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承接结算审核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拟选取家数

万吉调度站拆迁改造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1家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2)审核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

3)负责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现场踏勘;

4)审查编制文件内容、形式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是否一致;

5)全面审查工程计量及计价;

6)组织编审核对、工作协调会等与审核有关的工作;

7)各方签认审核结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送达委托人;

8)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复核。

(2)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等有关现行相关规范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必须由一名经验丰富、领导能力强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内统一安排各专业人员从紧从严开展工作,对外协调好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的关系,并及时解决采购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在客观公正的同时确保采购人利益,向采购人提出优化方案。

(3)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免费咨询服务,对采购人或第三方所提出的质疑应及时核对并负责解释答复,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

(4)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与本项目业务有关的数据资料。

(5)项目团队要求:要求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和资源情况,项目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专业对口,精干、充足,不少于3人。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增,中标人应执行并不予调整酬金。

(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区等质量标准。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直至完成本合同全部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2、报价要求:本项目控制价为7400.00元。在此基础上,在有效下浮率范围[0%, 100%]含界值,由报价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无效。取成交人的报价下浮率为成交下浮率,取成交人暂定结算报价为暂定合同价。

3、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全部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成交人需提供正式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比选截止日前一天的24: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关于报价人资格的承诺函》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3日下午14:3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61号市客运中心综合大楼5楼,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13829633568。

(二)各包组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格式详见附件2):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件U盘一份,可采用正本的扫描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服务商。

六、其他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报名(报名费300元),请提供以下资料并发送到邮箱(gdmzywb@163.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3)付款底单复印件。

2、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

3、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五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61号市客运中心综合大楼5楼

联系方式:1382963356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3829633568

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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